德黑兰

性别化的种族歧视后殖民女性主义的观点下

发布时间:2021/3/5 17:30:57   点击数:

作者|高师大性别教育研究所杨佳羚

编者|白水.

排版|樗栎

编者注:

本文原载于台湾社会学界公共阵地“巷仔口社会学(StreetcornerSociology)”,为迎合读者阅读习惯,原文中带有明显台式语言表达色彩的部分略有删改。

个体性别、年龄、阶层、城乡、种族、民族、性取向等的交叉分析是近年来社会性别领域研究的重要范式之一,本文通过性/别和种族的交叉分析,提醒我们基于性别和种族乃至其他因素的歧视正变得日益隐蔽和复杂,迫使我们必须去更加深刻地反省和系统地批判。(白水.)***以尊重同志为名的“性/别化的种族歧视”

前面提到以“性别议题”为名的“性/别化的种族歧视”,而PatriciaHillCollins则更进一步对美国种族歧视与异性恋主义(heterosexiam)的交织有精彩的分析。美国种族歧视预设有一种所谓“真正的黑人特性(authenticblackness)”,此特性基于“太过性欲高涨、自然化的、导向生殖的异性恋”的性,进而将黑人定义为“像动物一样地繁衍”的人种。通过定义黑人特性(blackness)为较低下、接近动物,也反过来建构出较“优越”、较“文明”的“白人特性(whiteness)”。

由于黑人的性被定义为自然化的,所谓“违反自然”、不指向生殖目的之同性性行为就无法属于黑人这个族群。结果,“白人化(whitened)”的同性恋由此建构,同性恋被视为只是“对白人核心家庭的内在威胁”。但正如非裔LGBT人士所指出,预设所有黑人都是异性恋及预设所有LGBT都是白人,这些预设都扭曲了LGBT黑人的经验,并且展现性之于种族歧视以及种族之于异性恋主义的重要意涵。如果黑人运动不能打破这种对黑人的“性”的建构,不能反省自己社群中的异性恋主义,这将使黑人社群中传统的、父权的异性恋家户与规范更加稳固,也同时无法破除那些与“性别”及“性”议题紧密连接的种族歧视。

与美国境内针对黑人的种族歧视略有不同,近二十年来在西方世界的“反恐战争”的论述下,西方国家则把特定的宗教(伊斯兰教)“种族化”或“文化化(culturalized)”了。也就是说,虽然穆斯林遍布世界各地,各国的伊斯兰教发展也不尽相同,但在“反恐”的脉络下,伊斯兰教就成为一种固定的、像血缘一样可以被“代代相传”的“文化”;穆斯林则成为受此文化“洗脑”的族群,使得伊斯兰教变成文化种族歧视的基础。例如,西方国家的文化也多植基于基督新教或天主教(以下简称西方基督教文化)并历经许多变迁,但他们总预设自己的基督教文化是“民主的”“世俗化的”“文明的”,而伊斯兰文化则是“极权的”“政教合一的”“野蛮的”。在“性/别化的种族歧视”论述的发展下,基督教文化还进而包括性别平等、尊重同志、尊重人权等“普世价值”,意谓着这些都是非西方国家、非基督教文化所“缺乏”的。

于是,和前述“足球”成为英国国家主义的代表、“性别平等”成为北欧国家拥抱的国家形象一样,“同志平权”也渐渐成为西方国家所认为的“西方国家才有的价值、文化与成就”。例如丹麦年的同志游行名称为“年哥本哈根之丹麦美人鱼同志游行(DanishMermaidPride)”,所运用的就是这个城市与国家所自豪的美人鱼意象。这个意象代表着:不止安徒生是丹麦国宝级作家,同志游行也像丹麦的国宝。当这些北欧城市被描绘为同志友善的城市、这些国家被认为是同志平权的国家,其日常生活中所出现对同志的仇恨犯罪及每年游行都会出现的对同志的威胁则隐而不见或不被讨论。

年,著名的性别研究学者JudithButler拒绝德国排外同志团体颁给她的奖项,因为这些白人同志团体一方面持续将移民再现为“古老”“父权”“恐同”“暴力”及“野蛮”;一方面则希望柏林能增派警力在同志社区,强化对有色人种的监控。德国白人同志团体的举措,让我想起英美女权运动中的种族歧视——当女权运动选择在黑人社区举行“还我夜行权”之类反抗对女性暴力的活动时,却强化了“黑人男性等同于强暴犯”的刻板印象,并造成黑人社区被更多警力监控的种族歧视后果。

前几年在荷兰与德国在移民政策上也有类似的“性/别化的种族歧视”——在公民权考试时,出现诸如两男亲吻图片的考题,如果申请公民权者出现了恐同的回答,就有可能得不到公民权。而这两个国家所排除的移民,往往是穆斯林移民。

如果我们只以性别的观点,可能会认为荷兰与德国的“性别主流化”竟然也展现在对同志的尊重,将尊重同志“融入”公民权考题当中,十分值得称许。然而,如果用前面提到的“性化的国境管理”来重新思考,则会发现,当这类“侦测恐同”的问题出现在公民权考试时,它预设尊重同志是“西方基本价值”的展现,可以用来筛选“适合”西方国家的公民。这类的措施只用于控制或排除特定移民,但对于荷兰、德国境内已有公民权身份的人而言,他/她并不会因为表现出恐同的言行,而被剥夺公民权或遭驱逐出境;而反恐同也并非这些国家对其公民积极实践的政策。这是不是再一次地以差别待遇来限制、歧视特定族群或移民?

而Butler也指出,虽然她希望自己能在街上自由地与爱人接吻、表达爱意,但不表示不认同她作为的人都活该被驱逐。再者,此类“性/别化的种族歧视”预设了“同性恋vs.穆斯林”的“文化冲突”,意味着所有同性恋都是白人、所有穆斯林则都是异性恋,反而造成不利同志平权的效果。亦即,它让西方主流社会误以为自己的社会或人民已经完全尊重同志,却无视自己国内有多少同志仍因此性倾向、性别特质与性身份而遭受日常的霸凌与制度性的歧视;同时,它也会让某些移民社群或非西方国家的保守国族主义者更加拥抱其父权或异性恋中心的“传统”(虽然这样的“传统”是西方性/别化的种族歧视的论述所建构或更强化的形象),而将自己族群的女权运动或同志运动贴上“中了西方帝国主义的毒”的标签,这反而不利不同族群内部性别平权与同志平权之推动。

查理周刊的“性/别化的种族歧视”

我认为,法国查理周刊几篇暗指穆罕默德是同志的讽刺漫画,正是植基于这样“性/别化的种族歧视”的脉络中。虽然有人会反驳说,查理周刊也同样开教宗的玩笑,因此它并非特别针对穆罕默德、也并非针对伊斯兰教。然而,我认为这类说法正是忽略了知识生产的特定脉络、权力资源及其效应。

我们可以先来检视穆斯林在西方社会中拥有什么资源、处在什么社会位置中。以我在瑞典进行博士研究时遇到的非洲穆斯林同学为例,当学校老师以瑞典著名小说来谈到十九世纪末存于没落的瑞典贵族与兴起的富农之间的联姻,作为“相亲婚姻”的例子时,她们不解既然瑞典社会也曾存在这类的相亲婚姻,为何瑞典媒体总将她们的族群与相亲婚姻强烈连结?而来自库德族的穆斯林同学则提到她因为戴面纱而不被雇主录用(但雇主总有其它理由来掩饰不雇用她的真实原因)。但瑞典社会无视媒体中对特定族群的刻板印象形塑、忽略劳动市场对移民结构性的种族歧视,却将穆斯林女性的失业归因为穆斯林家庭限制女性的自由或不够融入瑞典社会。

年在瑞士,曾有公投想限制清真寺建筑的尖塔。公投海报则以“妖魔化”穆斯林及清真寺的方式,让清真寺建筑的尖塔彷彿“恐怖主义”的“利器”,而全身被黑色面纱(burqa)包住的穆斯林女性则既像伊斯兰教的受害者,又像“恐怖主义者”,具体展现西方国家近年盛行的“伊斯兰恐惧症(Islamophobia)”。

在法国,则有禁止学生在学校穿戴宗教服饰的规定。这规定表面看似中立,实则针对戴面纱的穆斯林学生(而非戴着十字架项链的基督教徒)。它表面上声称面纱不利女性身体自主权,却忽略面纱在不同历史政治社会时空,有不同的意义,而以一纸禁令侵犯了穆斯林的宗教自由。

西方社会明明一年到头有许多宗教节日,许多学校的重要典礼都在教堂举行,甚至瑞典在废除国教后,我在瑞典交的税还有一笔是给瑞典教会的“丧葬税”(虽然我信妈祖而且也不会葬在瑞典教会的墓园)。但这些都与“宗教”无关,西方社会的人们仍认为自己十分“世俗”。这让我想到JudithButler的论证,她认为,此类对西方社会的“世俗性”的建构正和线性进步史观结合。如果女性主义与酷儿运动不批判“世俗”vs.“宗教”的二元对立,将使性/别运动和西方“世俗”“现代化”“民主”等画上等号,而让伊斯兰教等同于“宗教性”“落后”“极权”及“父权”“恐同”,使穆斯林女人成为西方社会的他者而需要改变(或被拯救),必须以强迫性的裸露(如公共场合必须摘去面纱)、学习西方社会平等的方式让她们“现代化”。

与此相似的,ShereneH.Razack也指出,当对穆斯林女性的暴力成为穆斯林男性“野蛮”的一种展现,这往往合理化西方的“反恐之战”——像美国小布什出兵阿富汗时,不正是声称要将全身包得紧紧的穆斯林女人从塔利班政权“解救”出来吗?这不正是从殖民时代以来就一直存在的白人男性的幻想——透过帝国主义势力,让白人男性将黑人女性自黑人男性手中“解救”出来?而这些以妇女解放为名的出征,却以“正义之名”与“性别平等”的语汇掩盖了美国的帝国主义野心,以及背后极为庞大的政治经济利益。

当查理周刊嘲笑基督教、嘲笑教宗时,因为社会中缺乏对西方白人的“性/别化的种族歧视”及“基督教恐惧”,于是这类“挑战权威”的展现,并不会造成种族化或歧视某些特定宗教的伤害。但西欧国家这二十年来将伊斯兰教形塑为“压迫女性、同志”的宗教、认为伊斯兰教威胁西方(基督教)文明;穆斯林不是等同于“恐怖主义者”,就是被当成“限制女性自由”“对家中女性施暴”的“父权男性”;而极右排外势力更在各国政治版图不断扩大,并且一再限缩移民渠道与权利时,法国查理周刊再持续以性别议题或性议题来“嘲笑”伊斯兰教先知或穆斯林,这就不只是“嘲笑”,而是更强化社会中的“性/别化的种族歧视”“伊斯兰恐惧”及排外。

我们可以再进一步检视全球的知识生产脉络,看看什么样的议题或专书在世界各地流传或大卖?以台湾为例,为何我们对国际了解甚为薄弱,却对童婚/相亲婚姻/强迫式婚姻、“石刑”之类的荣誉谋杀,或是切除女性阴蒂、阴唇的“女性割礼”如此清楚?为什么《十三岁新娘》、《活活烧死》之类的书可以翻译成世界各国语言,而后殖民女性主义学者FatimaMernissi讲述自己成长于穆斯林闺房趣事的故事却少被翻译为不同语言出版?为什么抵抗塔利班政权的《我是马拉拉》可以广为人知,但大家却鲜少听闻年代埃及女大学生为了让自己成为草根在地领袖,并对抗西方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而主动戴起面纱?为何大家对瑞典性别平权耳熟能详,却未曾听说几年前在瑞典,一些年轻的穆斯林女学生主动戴面纱,以宣示其主体性,并反对瑞典的种族歧视?

跨国结盟的可能:拒绝固定化某个文化

当我举这些例子的时候,并非表示我是采取“文化相对论”的立场,认为“只要存在就有道理”“各个文化的传统无法被质疑”。我和其它后殖民女性主义者的立场相同,认为“文化”不应以抽空社会历史政治脉络的方式谈论,将文化“固定化”“本质化”或“自然化”,“文化”是变动的。如果觉得这个概念很难,可以运用性别ABC的基本观念来代换一下:当性别差异被“固定化”“本质化”或“自然化”时,往往就成为性别歧视的生理基础;同样的,当文化被“固定化”“本质化”或“自然化”,就会成为文化种族歧视的基础。

我以下面几个例子来说明文化的变动。在年出国前,我曾在女书店听留学美国的台湾女生分享。她说,当她到美国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留学前,曾与当地台湾留学生联系,在她下机时,果然有位学长来接她。一开始她以为是台湾留学生的温暖迎接,但后来才知道因为该地台湾人圈子小,竟然演变出一种特殊的“文化”——也就是该地台湾同学会的男生们已经在她到之前先有一番“分配”,当某位学长来接她时,她就暂时被这群台湾男同学视为属于“这位学长的女人”。我在此做一个假想,万一后来这位女学生不满被任意安排,但学长却对她施暴时,很可能美国媒体就会报导:“这暴力事件正起因于传统台湾的父权文化!”然后美国女性主义者可能跳出来说:“如果我们不和台湾姐妹一起终结传统台湾父权文化,就是背叛了台湾姐妹!”然而,身处于台湾的我们一定会否认,这算哪门子的台湾父权文化?

这个例子体现了“文化”的变动有可能在特定的全球流动过程里发展出来。与此相似的,我在瑞典的研究里,有位曾逃难到不同国家的年轻穆斯林女孩说,她觉得最快乐的时光是在伊朗,因为在伊朗极权政权下,她的父母以为这样的伊斯兰社会十分“安全”,殊不知她在伊朗大城市里玩过多少夜店,只因为她父母对她的约束比在瑞典少得多!但一到瑞典,父母成天听到瑞典族人或母国族人的叮咛,说千万不要让女儿学得跟瑞典女人一样了!这时她父母可能因此提高对她的监控。这并非她们在母国就有的“文化”,而是在移民与重新划界的过程中形塑出来的。

而我研究中一位具有移民背景的老师也提到,在巴尔干半岛战争与屠杀之前,会虔诚地去教堂、清真寺的都是“老一辈”的人才有的行为,但在各式国族主义的动员中,开始依种族、宗教不断画界,而让原本并不明显的族群界线或宗教界线变得壁垒分明。

这些例子都告诉我们,“文化”不断变动或被塑造的过程。如果我们能有这样的警醒,一方面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减少太过简单与直线的“文化”归因,而能思考更为结构的问题。例如,最近我参与“还我行人路权联盟”,反对机动车骑上人行道、还行人无障碍且安全的行走空间。这时常有人会跟我说:“高雄‘在地文化’本来就这样,高雄人没脚啦!”或是“这是华人的劣根性,就是自私自利的文化!”然而,这类本质化的“文化”归因却无法看到以车子为中心的都市道路规划、在人行道或骑楼划设停车格的错误设计,以及各地方缺乏方便普及的公共交通等问题。

又例如,我有些瑞典朋友也会不假思索地说:“要解决瑞典大城的失业、犯罪等问题,最简单的就是把大城郊区的移民区炸掉。我不是种族歧视,你看他们那些‘帐篷人(意指全身覆盖头巾面纱的穆斯林)’,他们来到瑞典社会却完全不融入,还是一直群聚在一起,不让他们的女人开车、出门!”这样的说法就完全看不到瑞典租屋执行时隐形的种族歧视、看不到城市不同地区资源的落差,并把移民当成“制造社会问题的犯人”、将结构性的失业问题归咎于穆斯林的“不融入”与“性别歧视”。如果我们可以避免本质化、固定化的文化归因,就能更看清楚社会结构问题之所在。

另方面,当我们拒绝固定化某个文化时,该文化也才有改变的可能,而不会让某些保守人士更加拥抱所谓的“传统文化”而拒绝改变。

在西方国家,我们都已看到性/别议题被用来限缩移民、管控移民、教育(或改变)移民,或甚至是合理化侵略战争。因此,我们要有能力解构“性/别化的种族歧视”,才不会在谈性/别议题时,不小心再生产了种族歧视的刻板印象,或是不自觉与排外势力站在一起。我们也要在谈论某些性/别议题时,想想是在什么样的知识权力架构中让某些议题成为更主流、更政治正确的议题?是否又排除了什么议题?正如第三世界女性主义者提醒的:白人女性主义者来到她们国家,总是想着“停止割礼”等议题,却完全无视于跨国企业在她们国家造成多少环境污染、剥削多少男女劳工甚或童工、或为了抢夺珍贵矿产资源,以武力支持内战或系统性的强暴来让矿产地上的人民迁村。如果我们能停止自己对某些特定议题的紧抓不放,也许我们才能真的和当地的女性对话或并肩抗争。

在台湾,我们目前也许仍然深深感受国内拥抱“传统文化”的人对性别运动的抗拒,而恐同势力也主要来自基督教。因此,也许有人会觉得这类“性/别化的种族歧视”离我们很遥远。然而,一方面如我前面所示,它会显现在我们如何谈论发生在国外的性别事件;但另方面,它并非完全不存在于台湾。例如,我不时被邀请对移民家庭或主办移民家庭事务的工作人员谈“移民家庭的性别议题”,这时我总会以“性别议题不仅存于移民家庭为开场”,以避免让人认为只有移民家庭比较“传统保守”。又如,我们常听到“现在台湾女性太自主,所以外籍配偶才来填补女性传统角色”的说法,但其实我们台湾女性离自主根本还太遥远,而新移民女性及其家庭也并非都传统。

在同志议题方面,我们也可能在对抗恐同势力时,一竿子打翻所有基督徒,这是我们必须一再提醒自己的。此外,在与一些同运朋友聊天的过程中,也发现有人会针对特定族群发表评论,例如认为“伊斯兰国家对于同志还是十分不友善”;或认为“中国人就是比较恐同,如果未来能在公民权考试时增加‘反恐同’考题也没什么不好”。这都是去脉络的谈法,也可能在无意间落入“性/别化的种族歧视”。

认清“不能将个人的信仰价值加诸在别人身上”

最后我想以我在瑞典研究与一位穆斯林同学的对话作为文章的结尾。当我刚开始在瑞典进行研究时,我还是带着与白人女性主义相似的视角,并不认为瑞典教育部推行的“支持父权家庭女孩”方案有什么问题,并且不时向移民同学提问:“来这所女性主义成人学校,是否对你的家庭造成冲突或困扰(言下之意是所有移民家庭都‘保守’,一定会反对移民女性到女性主义学校)”;或是“如果你的小孩长大告诉你,他是同志、或她要跟爱的人同居,你会如何反应?(言下之意是移民家庭都反对子女‘变得像瑞典人’,而‘像瑞典人’等于当同志、自由恋爱或反婚姻制度)”。当我们课堂以瑞典电影《同窗之爱》来谈小镇的年轻女同志时,我也问同学对于同性恋的看法(言下之意是所有移民都“恐同”)。

这位来自索马利亚的穆斯林同学跟我说:“以我的信仰,我没办法自在地看两个男性当众接吻”。(注意我正以荷兰、德国的公民权考题在访谈中“测试”她!)但当我再详细追问时,才知道伊斯兰公开的性本来就有许多限制,并且对男女同时适用。因此,她不仅无法接受两男公开接吻、也无法接受两女公开接吻或一男一女公开接吻。她的话提醒了我:在这类测验中检测到的根本不是恐同,而且,有谁规定一个人一定要接受同志、接受公开场所的亲密行为表现才能成为公民?如果真要如此规定,也必须全国人民一体适用,不是只针对移民吧?如果要针对全国人民一体适用会引起反弹,为何只针对移民反而成为“进步”的表征?

她也一再强调,伊斯兰教完全赞扬性欢愉(虽然只能在婚姻的框架内,但比起将“性”视为邪恶诱惑的基督教而言,是完全不同的性论述),“穆斯林女人如果没有得到性满足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最后,她跟我说:“以我的信仰,我无法说同性恋是对的。但我只能跟自己说,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与信仰,我无权干预他人成为同志;即便是我的子女,我也无法干预”。我常想,在同志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是否曾敏感于有些学生可能因为宗教信仰,而在上课过程中变得沉默?我们是否可以用这样的例子来告诉学生,如果他知道宗教圣典可以有不同的诠释方式,但他最后仍选择相信宗教圣典谴责同性恋或不认同同性恋时,我们也无法改变他的想法与选择,必须尊重他的宗教自由。但如果他能有像我穆斯林同学的认知,就已经能认清“不能将个人的信仰价值加诸在别人身上”。同样的,这个准则也适用于相信性别与同志平权的我们身上。

-END-

***

*封面:年7月2日,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LyndonB.Johnson)签署了历史性的民权法案(CivilRightsActof),规定在美国企业、学校等不得基于种族、宗教、性别等进行歧视,其中第七章也对包括针对女性的就业平等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延伸阅读:

Ahmed,Sara..“Multiculturalismandthepromiseofhappiness.”NewFormations63(winter/):-37.

Barker,Martin..Thenewracism:conservativesandtheideologyofthetribe.London:JunctionBooks.

Brah,Avtar..“Re-framingEurope:genderedracisms,ethnicitiesandnationalismsincontemporaryWesternEurope.”Pp.-30inRethinkingEuropeanWelfare:TransformationsofEuropeanSocialPolicyeditedbyJanetFink,GailLewis,andJohnClarke.London:Sage.

Butler,Judith..FramesofWar:WhenIsLifeGrievable?London:Verso.

Carby,Hazel.V..“Whitewomenlisten!Blackfeminismandtheboundariesofsisterhood.”Pp.-35inTheEmpireStrikesBack:raceandracismin70sBritain,editedbyCentreforContemporaryCulturalStudies.Birmingham:UniversityofBirmingham.

Essed,Philomena..Diversity:gender,color,andcultureAmherst:UniversityofMassachusettsPress.

—..“Towardsamethodologytoidentifyconvergingformsofeverydaydiscr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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